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官分文武 君之二术 战国时期 为了适应形势需要 各国大都推行以国君为首 文武分职的中央集权体制 国君之下分设相 将 掌管文官 武力系统最终统归于国君 并对国君负责 这种文武分土 将相分职的制度安排 与此前宗法国家以清大夫为主的世袭权力体制有很大不同 代表了战国时期行政管理体系的职业化分工趋势及官吏设置的层级化趋势 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国军对各级官吏的有效控制 也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总体行政效率及行政决策能力 按照文武分图的原则 国家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由以相为主的文官体系承担 各国通常设相一职 作为国君的辅佐 相有佐助之意 战国之前的相只是诸侯朝聘时主持行礼的司仪 到战国时期 相懿职才逐渐演变为国君任命的管理全国文职官吏的首要行政首脑 按荀子 王霸的说法 相的职权是论列百官之长 要百世之厅 以设朝廷臣下百利之分 度其功劳 论其庆赏 遂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 当则可 不当则废 如此则相一方面是国君的助手 另一方面则是百官之长 以双重身份负责朝中行政事务的管理 战国时期 魏国最早摄相 此后韩 赵两国也相继设立相旨 秦国之相是受三晋国家的影响 年代稍晚 公元前三二八年 张仪始为秦相 公元前三零九年 秦国出至左 右丞相 以甘茂为左丞相 初李吉为右丞相 秦国的相又叫相邦 一九七四年 陕西临潼县秦始皇兵马俑坑发掘出土的器物中有三年相邦吕某某造 铭文所指就是秦相吕不韦 楚国以令尹为最高官职 与其他国家的相国相当 典型的例子就是楚悼王以吴起为令引 主持变法 楚考列王以春申君黄歇为令尹执政 将又称将军 上将军或大将军 是军队的最高长官 春秋时期 晋射三军至六卿为其正副统帅 称将军 到战国时代 由于各国疆域的扩大 官吏机构的庞杂 再加上常备军的建立和普遍征兵制的推行 战争规模扩大与战争方式改变 将军开始成为军队的统帅 为了突出最高统帅的地位 各国往往设上将军 大将军等 将军之下还有国尉 都尉等高级武官 秦统一六国后 以太尉掌管全国军事 将相之外 还有御史遗职 御史原是国君之秘书 协助国君处理日常事务 监理外交事务 如别国来臣献国书 往往由御史接受 国君宴会群臣 通常是执法在旁 御史在后 两国国君相会 也会有御史在旁记录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史史记 廉颇 蔺相如列传所载 秦王与赵王渑池相会 秦王饮酒酣曰 寡人且闻赵王好饮 情鼓瑟 赵王鼓瑟 秦御史前书曰 某年月日 秦王与赵王会饮 令赵王鼓瑟 随着国君权力的加强 御史之职权责也逐渐加重 不仅负责机要文书档案的处理 而且作为国君的耳目亲信 还要承担监察其他官员的职能 秦统一六国后 以相 魏 御史大夫为三公 御史的职责依然是以秘书兼监察性质为主 当时沿袭战国时代的官制传统 战国时期各国在将相设置上 称谓各有不同 但总的来说 将相分职 文武二图确实是战国官制变化的总体趋势 这一变化代表了战国时期国家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趋势日渐加强 同时也体现了官僚层级及职能划分的科学化 体现了国家管理的行政分工原则 极大的促进了国家行政 军政管理效率和能力的提升 并最终发育成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国家的各个行政条块 对后世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西周及春秋时期 国家管理多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 以世卿世禄制为基石 任职者多为公族出身 其职位 爵禄 待遇等以世袭为原则 春秋中期以后 在一些有势力的诸侯国卿大夫家内 家臣制开始出现 家臣多半是职业管理者 与卿大夫家族之间主要是一种雇佣责任关系 家臣没有封地 只领取俸禄 到春秋末期 在一些诸侯国内陆续出现了一些没有封地 只领俸禄的官吏 例如孔子担任鲁国司寇 奉粟六万代 后来到魏国做官 役至粟六万 孔子弟子元县为之载 与之粟九百 战国时期 列国变法 彻底瓦解了世卿事录制 随着战国国家集权体制的形成 实录性质的家臣制逐渐转化为国家官吏 官员的任命以贤能 才干为标准 直接对国君负责 同时采用因能受职的原则 以俸禄多寡衡量 任官者不再有土有民 待遇也不能世袭 职业官僚集团就此开始形成 战国时期的职业官僚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殷能受官 推行俸禄制 取消世袭传统 不计较出身身份 有能力者胜出 国君对于各级官吏可随时任免 随时选拔 故有所谓明主之利 宰相必起于州部 猛将必发于卒武之说 充分体现了因能受官的原则 按照这样的原则选拔出来的官吏 经过长期的基层历练 其能力和行政水平都比以前的世袭贵族有较大提升 此外 战国时期的国家官吏 不再有土有民 而是以俸禄代替 实意根据职位高低给予不同俸禄 俸禄的多寡一般以粮食计量单位为标准 各国计量标准不一 名称各异 或以盆 稷魏国 或以弹 斗为单位 秦 燕等国 或以提手旁的弹祭楚国 但其性质均为食物俸禄制 二是依评授权 推行喜服制 战国时期 喜服已成为国君下达命令或行政公文来往的重要依凭 吕氏春秋示威记载 若喜之于土也 一之以方则方 一之以还则还 这里所说的图 就是作为喜服衣平的封靡 喜作为权力的象征 大小官吏受职必有喜服及官印作为授权 一评意味着权力的合法性 一般来说 举凡丞相 郡守 县令等官 都是由国君任命发给喜业 其他下级官员的喜印则由上级主管发给 普通官员的喜印多为铜治 但丞相之喜因其地位特殊 往往是金制 此所谓黄金之印 官吏去职时要上交洗印 而对于不称职的官吏 国君可随时收洗 夺洗 韩非子外楚说左下曾记载 西门豹任业令居七年 上纪考核成绩大不理想 国君收其喜 西门豹自请曰 愿请喜复以至业 文侯不忍心 于是再次将喜印交给西门豹 让他继续任业令 结果第二年考核 业帝大治 文侯迎而败之 西门豹虽纳喜而去 另据吕氏春秋之一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