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古代赘婿的处境如何?-文本歌词

086古代赘婿的处境如何?-文本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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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集

咱们接着上文继续说

所谓的赘婿啊

就是指上门女婿

与传统的婚姻模式当中的女方嫁入男方家生活截然相反

赘婿是要男方嫁入女方家去生活

也就是所谓的入赘

咱们今天的人俗称叫倒插门

在说文解字中

这个坠字啊

解释为以物制钱的意思

意思就是说用物品抵押换钱

先秦时期呢

穷人家会把儿子卖给他人

称其为坠子

赘婿这个词呢

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引申出来的

它的实质就如同是卖出去的奴婢

由此可见

这个赘婿的地位之低了

赘婿的历史呢

很悠久

在战国末期的时候就普遍的存在了啊

特别是在秦国商鞅变法之后

秦国官府要求男孩长大了必须要分出去成家单过

以此来鼓励人口生育

有些家庭呢

比较贫困

儿子娶不起媳妇儿

官府就会鼓励他们入赘到别人家

由于这个入赘者的家庭啊

通常很贫困

入赘是迫不得已的

而且还要放弃原来的家族关系

所以赘婿通常被世人看不起

唐宋以后

中国社会逐渐的世俗化

血统和门第的观念淡化

世人对于赘婿的态度这才宽容了一些

一些世人和官员为了攀附权贵

甚至乐于入赘豪门

例如像大诗人李白

一生中两次入赘

并且还都是宰相之家

但入赘之后的李白

并没有因为赘婿的身份而感到自卑

反而是活出了精彩的人生

这种豁达的人生态度

也着实是让人佩服

古代的入赘婚呢

主要是有两种类型啊

一种是未婚女子娶赘婿

另一种是寡妇娶赘婿

未婚女子娶赘婿呢

是入赘婚的这种主要的类型

原因多是因为女方家里头没有兄弟

招个赘婿是为了延续家族香火

更为重要的就是保护家庭财产

咱们在上一集也讲过

说古代要是没有儿子的家庭

会成为绝户

不仅香火中断了

还可能被宗族亲戚们给吃绝户

瓜分财产

但是如果这一家生有女儿

那就可以通过招个赘婿的方式来避免互绝

女儿和赘婿所生的儿子就成了这个家庭的实际的继承者

有儿子的家庭呢

也可能招赘婿啊

有一些小户人家

儿子年龄太小了

就可以招个赘婿来承担家庭劳动的重任

实际上呢

就是招一个劳动力来

还有一些权贵人家

因为溺爱女儿

不希望女儿外嫁

也会招个赘婿入门

这种类型的赘婿呢

相对来说是比较少见的

在古代

还有寡妇娶赘婿的情况啊

古人称这种赘婿叫做接角夫或者叫接角婿

年轻的寡妇为了抚养子女和保全家产

往往就会招一个赘婿进门

咱们看在元代的杂剧斗娥冤里边

这个窦娥家呀

就是个绝户

所以张驴儿父子赖在他下不走

这也是变相的吃绝户

张玲儿的父亲还恬不知耻的说

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来

本望做个街角

古代的赘婿呢

按照服务期限的区别

分为养老女婿和年限女婿啊

养老女婿是要终身生活在女方家的

自己和儿女都得随着妻家姓

你就不能再用本姓了

而年限女婿呢

则会在这个入赘的时候约定好期限

到期之后

男方可以回归本家

成为归宗

但是所生的孩子必须留在女方家棉线

女婿有原始社会服异婚的这种性质

你如果服务的好

归宗的时候还能分得一笔财产

至于说服务期限

根据可见的史料记载啊

最长的有二十二年

最短的有三年啊

大部分人都是在十年以上

咱们看电视剧赘婿里的这个赘婿人财双收

这是人生赢家呀

但真实的古代赘婿啊

往往不会如此春风得意

赘婿进门之后

处处要看岳父母和妻子的脸色

妻子如果不想跟你同房

那你就只能睡在别处啊

你要想纳妾

那更是做梦了

赘婿只是为了传宗接代的

宋人就戏称赘婿叫布代

也就是补代的谐音啊

意思就是用女婿来延续宗族

另外的一种解释就是赘婿就像是一个钻到布袋里大气不敢出的人

这就说明赘婿在七家经常受气

而且赘婿还要承担家务活以及农活啊

特别是在一些小户人家

赘婿那是家中唯一的壮劳力

赘婿的劳动强度呢

我们可以参考西游记里边高老庄的上门女婿猪八戒

这古代赘婿啊

不仅说在家里都受气啊

国家法律也歧视咱们据说虎帝秦穆竹简中有记载

说赘婿既不能录入良民户籍

也不能获得国家分配的土地

还不能做官

其子孙要到第三代以后才可以做官

并且户籍上必须要标明是赘婿的后代

古代赘婿还是国家薅羊毛的首选

那汉武帝的时候

大量的正着民众戍边

曾下达了七棵折树的诏令

就是要求七种身份的人必须要戍编

首先就是贪官

其次是逃犯

紧随之后的就是赘婿

古代赘婿的财产继承权还受到限制

年限女婿期满归宗了

顶多呢

就给你点遣散费

无权继承财产养老

女婿呢

是可以继承财产的

但是很难继承全部

首先她有时间的要求

必须要入赘满三年才有权继承

如果入赘的家庭有过继子

赘婿一般是和过继子均分财产

如果说这入赘的家庭有儿子或者有养子

那赘婿能分到的财产是少之又少

甚至都没有

即便老丈人有遗嘱让赘婿多继承

但现实的司法也不会支持

在北宋的时候

就有类似的案例

说小舅子和这个赘婿之间呢

就发生了财产争讼了

赘婿拿出了老丈人的遗嘱

这上面写着说赘婿可以获得七分财产

当时三岁的小舅子就只能获得三分的财产

判官看了遗嘱之后

就跟着赘婿说

说你老丈人是个聪明人啊

当时年幼的儿子在你手里

如果分给他七成财产的话

可能早就被你给害死了

最后呢

这赘婿就只得了三分财产

而小舅子则获得了七分财产

古代这男子当了赘婿啊

主要还是因为穷

不想努力

又贪图钱财和地位

所以呢

就选择了捷径

那么古代有没有不是为了钱

只是单纯的因为爱情而自愿入赘的呢

别说 还真有

在清朝的时候

河北新阳县有个叫李生的男子

就仰慕一个有才有德的女子

故而主动的入赘到了女子家啊

可见

如果要是真的遇到了真爱

钱和权那都得靠边站